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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荼草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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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上终是王上,掌管一族事务,每天忙得很,除了大臣们呈上来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也还有许多别的大事要操心,更有那些曾受到前任妖王恩惠的乱臣贼子各种作妖儿,时常将他闹得焦头烂额。

尽管他一再要求,我却不再与他一同上朝。

也许他表妹说得有道理,我毕竟不是王后,没有与其比肩王座的资格。王就要有王的样子,不能因我令他招人非议。

却说他这个表妹,此时我已知其闺名红玉,据说真身是只红狐狸。这个表妹虽已累得其父被削职,奈何情归连城,仍不思悔改且亡我之心不死,每日里也不干什么正事儿,就是寻找一切可以见到连城的机会暗送秋波、投怀送抱,逮一切见到我的时机对我各种言语攻击、恶意中伤。惹得连城怒也不是罚也不是。

当然,这是他自己惹的风流债,必须由他负责处理。

终日里闲得没事,我便自作主张地在他的院子里设了一架秋千,柳树为杆,柳枝为绳,每每我在上面荡得欢快,那种欲飞不飞的奇怪感觉总会让我高兴得放声大笑,然后一众妖侍妖卫便会停下手中之事,藏于各个犄角旮旯偷偷围观,便是那些美艳异常的妖娘也多数一边对我撇嘴讥讽,一面眼光中透露了羡慕嫉妒恨。更有甚者,夜深人静时偷偷换上白裙坐在秋千上飘荡。只可惜荡得没那么高,便也没那么潇洒飘逸罢了,也是美的。

连城对此亦是不喜,虽未出声直言反对,在我于秋千上欢快玩耍时脸色分明是阴沉的。他应知我无聊,以此为趣打发光景罢。只不过,彼时他的脸色十分不好看而已。

后来有一日,也许终是忍无可忍了,他将我扣在身前、脸上带了些尴尬甚是别扭地和我说,我荡秋千时简直就是下凡的仙子美得惊人,翩若惊鸿、婉若游龙,仿佛兮若青云之闭月,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。(汗,真的有这么美吗)

他说“离生,不再荡秋千了好不好,那样的绝世美景应只属于我。我不想别的男子见你如此模样,只想把你在我的心中典藏。”

连城动人的情话常常让于此方面经验甚是匮乏的我无从招架,不得不听从那妖孽的哄骗,收敛了心性。

从那日起,我便很少荡秋千了,将这秋千送给府中侍奉的妖娘们。

而我,从那以后,便整日里欣赏那些妖媚女子于秋千上悠荡时的飒爽风姿。

被剥夺了荡秋千资格的我闲时无聊便在妖界四处闲逛,领略妖界旖旎风光。

有一天,我着连城送我的那条粉色纱裙出府遛弯儿。街上妖来妖往,熙熙攘攘,热闹得很。一只还未完全修成人身的小牛妖端着一篮熟透的桃子四处兜售,鲜桃的果香味儿让我想起了我的北海,那里的桃子应是六界之中最甜美的,念之所及,便极想买几只尝尝,但掏了掏比脸还干净的兜里又没有银钱,想想也就罢了。

还是我的北海好啊,一文钱也不用花,桃子随便吃,真想回家,唉。

然而,生活还是需要多彩多姿,如我一般只求平和安详应该是没什么出息的。且有些时候即使我想平淡,怕是也有人不允,总想闹出点什么事儿来,给我添点不痛快。

我因身在妖界,周身灵力常令那些妖精垂涎欲滴,仿佛想把我一口吃了才罢休,且修为越高的妖,表现得越强烈。其实吧,他们垂涎的只是我的灵力,与我的人应是无关。连城为此重罚了好几只大妖,修行不易,我心生不忍。打那以后,我便把灵力收起来,只当一个普通人好了,果真便再无妖对着我流口水了,我也过上了我想要的平安生活。

傍晚的霞光美不胜收,仿佛万丈颜色的光条将妖界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。

我喜欢黄昏时分残余的温暖,似乎能够感觉到黄昏的呼吸,听到黄昏与我的低语,有时我甚至以为我就是那道残阳,在时光中匆匆而来,复匆匆而走,背负着自己的责任,奉献出自己的光彩。

独自坐在房檐上欣赏夕阳,不觉沉浸其中。

连城来了,他坐于我的身侧,与我共享难得的静谧时光。当最后一缕光线坠下地平线,黑暗终于笼罩整个妖族,连城牵着我的手在府邸内漫步。

这段时日,连城无事便会这样牵着我,走遍妖界的每一片山水,每一个角落,看遍妖界风景,真个是花前月下了。

凡间的这个时节,早已是冰天雪地、天寒地冻,妖界却仍是繁花似锦、满庭幽香。

信步来到后院,不远处小山坡上的一片菲红吸引了我的眼光,桃花?我不过几日未到这边来,没想到竟开了满山的桃花。

一定是连城,他知道我思念北海,他懂我喜爱桃花,他为我种了这满山桃树。

他牵着我一直走到半山坡,微微的风掠过,漫天飞舞的花瓣落在我的额头、发间,我开心得不能自已。花香幽幽、满山芬芳。真像我的北海,美丽、幽静,令我心醉。

连城站在桃树下,沐浴满山桃花,潋滟一身芳华,兀自用那双灿若星辰的双眸、含着腻死人的温柔,于树下深情凝望着我。彼时我的心里有些害怕想躲开,又有些开心,却不知应如何表达的,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里不断升腾、升腾,把我本已如止水的心熏蒸得软软的、柔柔的,恨不能时光就此停留、岁月不再变迁。

“离生,愿我这一山桃花可解你思乡之苦,我用了法术,保这半山繁花长开不败。”他直到我身边,“待我将这里打造成另一个北海,你,可喜欢。”(其实他想说的是:离生,如果我将这里打造成另一个北海,你可愿于此陪我,生生世世。)

“喜欢,我喜欢。”心中雀跃着,沉浸于喜悦中的我,点了点头,复又再用力点了点头,我是真的喜欢。喜欢这样美到极点的景致,喜欢这样一心为我的心意,还有这个把我放在心中的倾城男子。心里有什么满满的,仿佛要溢出来。彼时,我如同娇艳的桃花精灵,在万千桃花中穿梭飞舞,喜不自禁。

如玉的纤指从怀中拈出一物置于掌心,然后牵起我的左手从指尖挤了一滴血,疼得我直吸气。凝神看去,那是一块刻着麒麟的红色玉佩,中央麒麟的位置更是红得浓稠。我的血液滴上去不过瞬间就被吸收了,那只红麒麟愈发的鲜艳欲滴。他郑重地将此物挂于我的颈间。

自从长星送我鲛绡事件之后,我便对别人赠送的东西有点接受不良了,不敢随便接受异性赠送的东西,尤其是这类看起来比较贵重的玩意儿,生怕再因自已的无知,无形之中允了别人什么自已办不到的事情。

现连城这物件儿看上去就贵重得很,他又未获我允许便将我的血滴了上去,究竟意欲何为呀。不会和那长星一样,要和我签个什么契约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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